一、教学纪律要求
教师在执行教学任务的过程中,要自觉遵守教学纪律。
1、执教期间坚守岗位,任何人不得随意停、调课或找人代课,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上课,要事先申报,由教务处批准,并做妥善安排。未经批准停课者,按旷课处理,且记入教师业务档案。
2、严格遵守上课时间规定,按时上课。
3、教师要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,严格按教学环节的要求履行其职责,认真完成教学工作量。
4、教师要按时提交授课计划,根据上课情况认真填写教学日志。
5、教师业务学习除因公外,出勤率至少要达到95%。
6、教师严格遵守教学过程管理程序的要求。
二、备课要求
1、教师必须依据教学大纲的要求,认真撰写教案,明确教学目的、教学要求和基本内容。上课必须有较详细的教案,做到心中有数,保证教学质量。
2、认真钻研和掌握教科书的全部内容体系结构,分清重点章节和各章节的重点难点。
3、了解课程在本专业中的地位,选择正确的的教学方法,力求做到教与学的协调一致,理论结合实际,因材施教,因人施教。
三、讲课要求
1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规定,全面把握本课程的深度、广度,讲清教学内容的重点、难点。既要重视知识的传授,也要重视能力的培养,弄清讲课对象特点,把课讲好。
2、教师既要讲好课,又要严格要求学生,加强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。教师应对本课程的各个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全面负责。
3、重视讲课效果的信息反馈。板书要规范,讲究艺术。仪容要整洁大方。
如无特殊情况,教师应站立讲课。
4、教师要关心政治、国家大事,学习中央精神、政策,要关心科教发展、新学科发展趋势,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水平、技术水平,知识要跟上形势、时代要求。
四、作业要求
1、教师要按照课程的要求,要授课计划内明确提出作业的内容、数量、次数。无作业计划要说明理由。
2、教师应按时批改作业,既要批又要改,指出作业中的优点和缺点之处,对学生作业要认真记录,按一定比例,记入学生本科成绩内。
3、辅导作业耐心、细心、专心。
4、确定技能教学环节的师生比时,应充分考虑教学环境(校内与校外)、安全条件、教学内容与要求、指导难度等因素,必须经教务处核准。
五、课程成绩考核、评定要求
1、成绩考核评定是督促学生全面系统地复习掌握所学课程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重要手段,也是检查教学组织、教学过程和教学质量的重要形式。考核评定必须来按教务处的安排执行,否则其成绩一律无效。
2、所有课程均须进行考核,考核分为考试、考查两种。考试采用闭卷笔试、开卷笔试等方式,考试方式必须按教务处的安排执行,考试成绩按期末考试成绩占60%,平时成绩占40%计算,考查主要根据学生平时成绩评定,单元测验等综合评分,成绩评定原则(方式)应连同成绩一起报教务处审核、存档。
3、任课教师认真评卷。评卷标准要统一,不得以个人意愿随意增减分。应及时将考试成绩(总成绩)连同试卷报送教务处。成绩一经报送,未经同意任何教师不得更改。
六、教学工作态度
1、教师应主动积极承担教学任务,不得拒绝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。如拒绝,学校有权取消该教师所有教学任务。
2、教师因病、因特殊情况不能胜任课程或不能承担较多的教学任务,须由本人提出申请,并附上证明材料。学校将视情况在安排教学任务时可不安排或少安排,但应完成基本工作量。
3、教师应接受教学任务,应积极准备,了解教材,认真备课,开学后将授课计划交教务处签字并归档备查。